为进一步规范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现代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日前,隆昌县出台了《隆昌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现代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日前,隆昌县出台了《隆昌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补助对象为2012年3月以后新建或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且其标准化畜禽圈舍和存栏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资金依据建设项目实际规模确定额度。补助为一次性,对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补助。补助“专项资金”使用遵循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先引后补的方式,实行县级报账制。专项资金申请尊重广大农民和业主意愿,发挥其主体作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申请扶持补助奖励的范围、环节、条件、标准、种类、权利和责任,明确补助条件确认的依据,补助的申报程序。
《办法》明确现代畜牧业发展项目由财政和畜牧共同组织实施,县**和县财政部门为补助的受理单位,财政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协调统一,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该办法补助时间界为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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