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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吃鹌鹑等野味**罚1万元

2012/10/30    来源:互联网    标签:市民吃鹌鹑等野味**罚1万元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市民在家里饲养起野生动物,根据之前的规定,市民饲养的野生动物必须“交公”。不过,此次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打消了这些疑虑。

    近日,位于候鸟迁徙“千年鸟道”上的湖南省罗霄山脉的大山深处,有大规模捕杀候鸟的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对于野生动物的关注。记者从扬州人大获悉,《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近日在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条例对于制定野生动物名录、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风险评估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根据条例,今后不但打野味、卖野味的人要受到法律制裁,吃野味的市民也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
  家养的野生动物要“领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市民在家里饲养起野生动物,根据之前的规定,市民饲养的野生动物必须“交公”。不过,此次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打消了这些疑虑。
  本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野外生存或者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也就是说,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也要保护。根据规定,无论是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还是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都必须报市人民**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并且向省**上报备案,须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种类和数量从事经营利用活动。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超范围驯养繁殖的,除没收违法所得,还将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吃野味**罚1万元
  天鹅肉、獐子肉……到了冬天,一些非法经营野味的餐馆,为了吸引顾客,特意打出“野生非人工饲养”的招牌,而且什么东西稀罕就吃什么。
  此次条例规定,如果明知道是非法加工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还要食用它,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吃的是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条法规,对于许多喜欢尝“野味”的市民而言,敲响了警钟。
  此次,条例还列出了江苏省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名录,其中鸿雁、灰雁、红头潜鸭、青头潜鸭、灰胸竹鸡、鹌鹑等鸟类都在列, 市民若食用这些鸟类,**多要被罚2000元。
  “吃异吃奇更进补”曾是许多市民的信条。不过,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全球环境普遍受到污染,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恶劣,吃野味不仅达不到进补的目的,反而会中毒。人若吃了因污染导致基因突变的野生动物,则可能诱发癌症等恶性病变。
  此次通过的《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用立法来强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那些非法收购、出售、加工甚至食用野生动物的人,不仅将受重罚,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处以猎获物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非法运输、邮寄、携带野生动物,或者为非法猎捕、出售、储存等提供工具或场所的,都要受到处罚。
  此外,野外的鸟窝也不能乱掏。根据规定,非法采集野生鸟卵、捣毁野生鸟巢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将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从动物生存、资源利用等角度来说,如果野生动物被大规模捕杀、非法买卖或是不加限制地开发利用,那么随着生存空间不断缩小,总数也在不断减少,野生动物将面临越来越恶劣的生存环境。”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拒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是作为我市的文明市民应该树立的理念,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反映。
  在条例中,江苏省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包括三大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计256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250种;此外还有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根据规定,对分布在本省境内的麋鹿、丹顶鹤、江豚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采取特殊措施,实行重点保护。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进行项目建设或者开发利用,应当向环保部门提交包含野生动物生存环评报告。在野生蛙类、蛇类等集中分布区域设立警示标牌,保护它们不受人为干扰。
  江苏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部分)
  兽纲:刺猬、松鼠科(所有种)、赤狐、貉、猪獾、黄鼬(黄鼠狼)、花面狸(果子狸)、豹猫等。
  鸟纲:鸿雁、灰雁、红头潜鸭、青头潜鸭、灰胸竹鸡、鹌鹑、黑嘴鸥、杜鹃科(所有种)、戴胜、吸木鸟科(所有种)、黑短脚鹎、黑枕黄鹂、红嘴蓝鹊、灰喜鹊、喜鹊、画眉、红嘴相思鸟、震旦鸦雀、山雀科(所有种)、寿带等。
  爬行纲:平胸龟、淡水龟科(所有种)、赤链蛇、王锦蛇、黑眉锦蛇、棕黑锦蛇、乌梢蛇、翠青蛇、蝮蛇、黑眉蝮等。
  两栖纲:东方蝾螈、东方铃蟾、棘胸蛙、金线侧褶蛙、黑斑侧褶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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