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2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201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针对2012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201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认真贯彻《**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201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总体要求是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对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羊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计划全文如下
201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一、总体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对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羊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二、职责分工
地方各级人民**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计划,**免疫密度。
各级兽医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采购、保存、使用监管,制定并执行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制免疫计划所需经费,包括疫苗、耗材、人工、免疫效果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负责疫苗等相关经费的监管。
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配合做好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工作。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兽医参考实验室负责评价使用环节强制免疫疫苗免疫效果;**相关兽医参考实验室和相关兽医专业实验室负责疫病的科学研究,跟踪病毒变异情况,按规定开展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诊断试剂供应。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免疫工作。对规模养殖的动物实施程序化免疫,对散养的动物实施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
**疫苗生产企业加强疫苗生产管理,**疫苗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二)组织免疫技术培训。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免疫技术师资培训,各地要组织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免疫时要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疫苗质量。
(三)建立免疫档案。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基层防疫员、养殖场(户)有免疫记录,做到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四)实施免疫信息报告。对疫苗采购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疫苗质量监管
**部**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质量标准。根据疫苗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对不合格疫苗产品信息进行通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具体实施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对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生产企业实行飞行检查,必要时实行驻厂监督。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对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冷链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财政部、**部定期联合对各地疫苗招标采购情况进行督导。
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疫苗生产企业参与疫苗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各企业不得恶意竞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宣传。
各地疫苗招标采购应以疫苗质量、售后服务和价格等综合指标为评判标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强制免疫疫苗。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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