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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讲解

2014/6/26    来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标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6月25日,我局分管饲料监管工作的副局长李国安同志做客资阳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栏目,围绕“加强饲料企业监管,确保饲料企业平稳过渡”主题,对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并回答了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6月25日,我局分管饲料监管工作的副局长李国安同志做客资阳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栏目,围绕“加强饲料企业监管,确保饲料企业平稳过渡”主题,对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并回答了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节目中,李国安副局长首先介绍了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特点,随后对3位热心听众提出的问题:

 

  即**对饲料生产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原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资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哪些过渡安排;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后,饲料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饲料生产企业平稳过渡等3个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明确饲料生产企业的过渡政策是:2012年12 月1日前,已经取得饲料添加剂或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在原证**期内继续生产;2012年12月1日前,已经取得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卫生合格证的企业,可凭原审查合格证或**卫生合格证继续生产至2014年6月30日。

 

  上述规定期限到期后未换发取得新的饲料生产许可资质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或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监管部门将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即按无证企业生产饲料予以处罚。

 

  监管部门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饲料生产企业平稳过渡,即:一手抓服务,对申请换证的饲料生产企业开展换证服务,支持企业换证,实现“换得成”的目标,一手抓监管,对逾期未换证的饲料生产企业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这批企业“停得住”,从而**我市饲料生产企业平稳过渡,**我市饲料产品质量**,助推我市现代畜牧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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