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关于畜禽养殖“适度规模、规范生产、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的要求和《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状况和新一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为加快畜禽养殖业的规范治理,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保障畜产品供给和质量**,**我区畜牧业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意见》。
根据市**关于畜禽养殖“适度规模、规范生产、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的要求和《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状况和新一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为加快畜禽养殖业的规范治理,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保障畜产品供给和质量**,**我区畜牧业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意见》。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全区畜禽养殖量较大,生猪全年出栏约60万头,其中规模养殖场86家,散养户2300多家;家禽全年出栏2000多万羽,其中规模场731家,散养户22000多家;奶牛存栏15000头,规模场40家。分别占全市总量:生猪占25%左右、家禽占40%以上、奶牛占20%左右。
主要分布状况:北部主要集中在三个**镇(曹路、合庆、川沙),有9个奶牛场、7个规模生猪养殖场和3个规模禽类养殖场,部分实施了标准化建设。通过前几年的不规范养殖专项治理,散养户较少。南部畜禽养殖呈点多面广分布,呈现东西少、中间多的状况。生猪规模场主要在航头、新场、老港地区;奶牛规模场主要集中在航头、新场、祝桥、书院等地区;家禽养殖场主要分布在大团、惠南、航头、祝桥等地区。而且生猪和家禽散养户较多,卫生状况也较差。全区全年畜禽粪便排放量约150万吨。
由于养殖量大,散养户多,且不规范养殖,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严峻挑战,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亟需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进行拔点、归并、治理,使之达到规模生产、环境整洁、防疫规范、布局合理的畜禽养殖治理要求。
二、调整畜禽养殖业规划布局
一是控制养殖区:以浦东运河和S32(A15)高速公路为界,浦东运河以西,S32高速公路以北和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各镇规划中确定的控养区为控制养殖区。该区域内不再发展养殖业,对目前现有存量全面实施治理。(曹路镇、合庆镇、川沙新镇浦东运河以西区域;六灶镇A15以北区域;祝桥镇浦东运河以西A15以北区域;周浦镇、康桥镇、芦潮港镇;泥城镇南芦公路以南区域;大治河、川杨河两侧1公里沿途各镇)
二是适度养殖区:设想沿远东大道——两港大道两侧,包括东滩粮食生产基地为适度养殖区。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质量、增加效益”为主攻方向,突出产业链的延伸、标准化建设、集约化生产和产品质量,积极推进现代畜牧业的发展。(祝桥镇控养区以外区域;惠南镇浦东运河以东区域;老港镇、大团镇、书院镇、万祥镇;泥城镇南芦公路以北区域;各镇规划的控制养殖区以外的区域)
三是过渡养殖区:除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以外的区域,为过渡养殖区。对该区域内的畜禽养殖业,按照相关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不再发展规模养殖场,对养殖不规范、养殖水平低、规模效益差、环保不达标、防疫意识弱的养殖场逐步实施规范化治理。(六灶镇A15以南区域;惠南镇浦东运河以西区域;宣桥镇、新场镇、航头镇)
鼓励异地养殖:通过**引导、服务,发挥行业**和**企业的作用,利用级差地租,鼓励在异地有序发展畜禽生产基地。实行种源、市场在本市,生产过程在外的“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经营模式。**在政策和资金上应给予一定扶持。
三、治理工作计划
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区不规范中小型养殖场、散养户全面进行一次拔点、归并、治理。初步统计,需要治理的中小型养猪场、散养户2300户,中小型养禽场、散养户22000户。
计划任务:
2010年:完成全部计划的40%。需治理生猪养殖户920家,涉及生猪约8万头;治理禽类养殖户8800家,涉及家禽120万羽。
2011年:完成全部计划的30%。需治理生猪养殖户690家,涉及生猪约6万头;治理禽类养殖户6600家,涉及家禽90万羽。
2012年:完成全部计划的30%。需治理生猪养殖户690家,涉及生猪约6万头;治理禽类养殖户6600家,涉及家禽90万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合理规划调整一批
(二)、结构调整控制一批
(三)、创建工作治理一批
(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升一批对适度养殖区内的养殖场,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合理规划养殖业的发展。对规模小、设施落后、分散,环保不达标的畜禽场,通过拔点、兼并重组,**门槛等手段,促进各类养殖场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程度的**,引导畜禽养殖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五、政策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落实队伍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三)、合理规划,有序推进
(四)、堵疏结合,以人为本
(五)、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浦东新区**委员会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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