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杀18只野生鸟,换来刑事拘留。作为因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犯非法猎捕罪而获刑的一个案例,"垦利一男子用呋喃丹等农药拌毒饲料来诱杀野生鸟类案件"将有助于**人们对非法捕猎严重性的认识,从根本上剪断非法捕猎经济利益之链.
全球品牌畜牧网讯
诱杀18只野生鸟,换来刑事拘留。作为因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犯非法猎捕罪而获刑的一个案例,"垦利一男子用呋喃丹等农药拌毒饲料来诱杀野生鸟类案件"将有助于**人们对非法捕猎严重性的认识,从根本上剪断非法捕猎经济利益之链.
非法捕猎野生鸟类,触犯法律被拘捕
据介绍,2013年12月28日,垦利森林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有人在野外使用毒饵非法捕猎鸟类。民警遂赶到现场,根据线索找到了有非法捕猎鸟类嫌疑的袁某家中。警方在袁某的住处发现已被毒杀的野生鸟共18只,并在该住处附近发现一定数量的鸟毛、鸟翅膀。警方还从其住处查获大量呈带状分布的疑似毒饵的玉米和稻谷。民警遂将袁某控制。经审讯,袁某如实供述了其利用呋喃丹和氯氰菊酯等农药拌玉米、谷物毒杀鸟类的事实。
非法捕鸟屡禁不止,利益驱使是关键
有人就说:"不就是几只鸟吗?犯不着那么认真。"但法律坚持法不容情,按照法律程序,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
2009年以前对非法捕猎者只进行行政处罚,罚完了事,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对非法捕猎打击范围有限,老百姓也不当回事,往往认为"不就罚几个钱吗?还能怎样?"这是保护管理局执法权限的无奈。
根据**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猎捕野生动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为何非法捕杀的行为从未停止过呢?经济利益使然。
自古人们认为:“宁吃飞禽二两,不吃走兽半斤”。特别是在2000年以后,食用飞禽的消费群体悄悄扩大,许多饭店看到有利可图,打起了鸟的主意,并纷纷打出了以**鸟类为主的招牌菜。这些菜肴动辄几百上千元,由于“鸟菜”价格极高,收购鸟类的价格也水涨船高,刺激了偷猎者铤而走险。于是在老铁山地区就形成了一条捕鸟、卖鸟、吃鸟的利益链条。这一现象在2008年达到了高峰,仅2008年一年,老铁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就收缴捕鸟网具5160件,如果把这些网铺开,可以覆盖100个足球场。
刑拘能否刹住偷猎之风?
在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中有这样一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话虽然简单,却揭示了这样一个利益链条,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品尝野味,就有酒楼、菜馆为了赚钱投食客之所好,推出**野味菜肴。有需求自然就有人敢铤而走险猎捕鸟类获取金钱。只要有人还要吃野味,就有野生动物买卖,只要野生动物还有买卖市场,就一定会有偷猎者存在。
因此,保护野生动物,光靠禁止捕猎和禁止酒楼、菜馆经营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将禁食野味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重处罚嗜食野味的食客。只有制止了终端消费,才能从源头上**终消灭偷猎现象,才能真正创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目前,袁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本站将继续跟踪报道。
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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