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我国首例农产品反补贴终裁:税率提升12个百分点,由初裁5.76%升至18.16%。
全球品牌畜牧网讯
美对我国首例农产品反补贴终裁:税率提升12个百分点,由初裁5.76%升至18.16%。
由初裁5.76%升至18.16%
美国时间2012年12月28日,美海湾虾产业联盟向ITC提出申请,要求缓解来自中国等7个**进口补贴虾产品的压力,申请对来自上述7国的虾产品征收补贴税。
美国商务部于今年1月17日对中国冷冻暖水虾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是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首例农产品反补贴调查。其中,中国**的对虾出口企业国联水产被强制应诉。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年2月表示,美方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并且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中国企业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也违反其国内法律。
但美国商务部还是于5月29日公布了此案初裁结果,国联水产及其他中国企业反补贴税率为5.76%,并于8月13日作出仲裁18.16%的决定。
如果9月19日ITC对本案作出肯定性损害仲裁,对中国相关企业意味着什么?
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宋杰凝,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以2012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对虾产品金额1.02亿美元来计算,按照此前初裁5.76%的反补贴税率,将征收58.75万美元的税;如果按照18.16%的反补贴税率,将征收1852.32万美元的税,给企业带来不小的压力。
这个裁决不公平,是对行业和**的贸易歧视
“这个裁决不公平,是对行业和**的贸易歧视。”国联水产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美国商务部将中国上游养虾户的补贴也计算在内,用企业获得的补贴乘以几倍的税率来计算反补贴税率。“事实上,虾农基本上没有得到**补贴,分摊到每个虾农头上的补贴可以忽略不计”。该负责人说,“这不仅是针对国联水产一家企业或者中国对虾行业的反补贴调查,该案是首例针对中国**的反补贴调查,是带有试探性的。美方做出试探性仲裁,如果我们不去抗争、不去应诉,以后再有类似行业出现反补贴调查,中国企业应诉将会非常被动”。
根据DOC**的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从今年10月3日起,美国是否对中国暖水虾征收反补贴税令,将视ITC的仲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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