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食用河豚鱼可能会引发中毒,一些美食爱好者却偏偏冒险食用。为防止误食河豚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6月12日,海南省食安办向全省发布河豚鱼食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谨防食用河豚鱼,**自我防护意识。
明知食用河豚鱼可能会引发中毒,一些美食爱好者却偏偏冒险食用。为防止误食河豚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6月12日,海南省食安办向全省发布河豚鱼食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谨防食用河豚鱼,**自我防护意识。
省食安办提醒:
一、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
二、广大群众要**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河豚鱼及其毒性的认识,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河豚鱼。误食后,如发生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
三、广大**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鱼类等水产品,消除“吃河豚”的侥幸心理,**自我防范意识,防止误食有毒水产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的,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河豚鱼,又称“河鲀鱼”、“龟鱼”、“鸡抱”、“气泡鱼”、“气鼓鱼”等,大部分生活在海中,但在淡水及海、淡水汇合处也可发现。河豚鱼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鲀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潜伏期为0.5~3**。河豚鱼中毒极易导致中毒人员的神经麻痹,进而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现在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中毒死亡率比较高。在全国各地(尤其是沿海地区)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早已明令禁止经营河豚鱼。
有传言说养殖河豚鱼毒性比野生河豚鱼****,甚至完全消失。但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此尚无定论。
为了预防意外发生,人们还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为了贪一时的口味享受而去吃河豚鱼。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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