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业头条
首页畜牧市场供应商牧业头条 养殖技术 畜牧品牌 优选商城
热点 要闻 品牌 产经 人物 产品 观察 会讯 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 > 牧业头条 > 详细页

识别假劣兽药14招

2014/4/3    来源:互联网    标签:识别假劣兽药

当前,兽药市场上存在一些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治疗作用,还会延误病情,引起患病动物病情加重或死亡,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养殖户必须掌握一些识别假劣兽药基本常识。

当前,兽药市场上存在一些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治疗作用,还会延误病情,引起患病动物病情加重或死亡,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养殖户必须掌握一些识别假劣兽药基本常识。

 

1.查兽药生产企业是否经过**。合法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标签说明书应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凡未标明的或经查为未经**的单位生产的兽药必然是假兽药。

 

2.查产品**文号。先看产品有无**文号:然后看**文号的格式是否正确,如:兽药字(2012)030016175,**文号中的小括号内标示的4位阿拉伯数字为**文号**时的年份;再看**文号是否在**期内(**期为5),如:兽药字(2012)030016175的**期至2017年,如果不在**期内即为假兽药。如用生产批号(即生产日期)标示的年份不应超过**文号**年份加上5年。否则为假兽药。

 

3.查包装。一般真品兽药外包装印制清淅、包装袋厚、质量好、色彩鲜艳,而伪品则图案模糊不清,印制低劣。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兽药外包装必须有标签,并注明兽用字样,包装袋箱()应有说明书与合格证,证上应有企业质检专用章,质检员签章及装箱日期。购买时,熔封保存的,应看熔封是否完好,密封保存的,应看其密封好坏,铝盖压合的,应看铝盖是否松动。避光封闭的,应看材料能否避光密闭。

 

4.查看标签。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说明书,兽药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以中文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及其含量、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药期、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运输贮存保管条件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有商品名称的,还应当注明商品名称。如果标签上缺少上述内容,或虽有但不全以及与事实不符者,则应对其质量提出置疑。

 

5.查产品规格。看标签上标示的规格与药品的实际是否相符,主要看标示装量与实际装量是否相符。

 

6.查兽药产品执行标准。从201391日起,兽药标准必须执行**标准(中国兽药典、兽药**标准汇编、兽药**标准、**部公告),如果兽药成份不符合**标准,即为假药。

 

7.查兽药产品**期。标签说明书里标明的该兽药产品的**期,超过**期的**判为劣药。

 

8.查是否属于**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兽药。查**部193号公告、**部176号公告、**部560号公告、**部839号公告。

 

9.查兽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兽药包装内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不得出厂,兽药经营单位不得销售。

 

10.查片剂外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并有适当硬度。颜色与标准相符;普通白色药片若出现变色、发霉、疏松、受潮、粘连。表面粗糙或有结晶析出的.说明药片已变质。不得使用:颜色与标准不符的。如市面上常见的蓝色的阿苯达唑片、黑色的阿维菌素片等.为劣药。

 

11.查散剂应干燥、琉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若受潮结块严重、潮解或液化及变色的。药品已变质。

 

12.查兽用注射剂多用水针剂和粉针剂。注射剂主要从澄明度和色泽两项检查识别。澄明度检查:水针剂除特殊品种外规定应均匀、澄明,若出现浑浊、沉淀、絮状物或其他异物等,说明药品已变质。色泽检查:**兽药制荆应符合所规定的颜色,针剂液体应色泽均匀、颜色与标准相符;注射荆的色泽与标准不符、或发生变化,应考虑其质量缺陷(如药品氧化、变质、劣变、含量不足、成分不符等),不能使用。

 

粉针剂主要为青霉素、链霉素等抗生素药品.正常粉针剂晃动时应在瓶内自由翻动、无色点及异物。若出现色点、变色、摇动时粉末**粘瓶以至潮解、结块等现象的.均应视为产品变质。不能使用。

 

14.看防伪标志。一些正品瓶装兽药的瓶盖上均有防伪设置,瓶盖和防伪圈上没打开之前呈一体状,而伪品一般没有防伪圈。

 

在这里提醒养殖户,一定要到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去购买兽药,所买的兽药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制剂许可证》等,防止假劣兽药给你的生产造成损失。

 

编辑:管理员

热销产品

免责声明

1、本文来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

2、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版权若有侵犯,请在发表之日起30天内联系本网(致电我们或发邮件:80068959@qq.com),我们将在**时间内删除。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Copyright @ 2018-2023 ppxmw.com All right reserved. 全球品牌畜牧网 版权所有
  • 豫ICP备13024023号
  • 免责声明 商务合作及投稿请联系
  • 官方微信

  • 移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