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沙田海畔海鲜大排档由于违规经营河豚鱼,违法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还造成了**身体严重损伤,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吊证的同时,经营业主5年内还不得从事餐饮经营管理。这也是东莞**对经营业主做出这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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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沙田海畔海鲜大排档由于违规经营河豚鱼,违法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还造成了**身体严重损伤,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吊证的同时,经营业主5年内还不得从事餐饮经营管理。这也是东莞**对经营业主做出这类处罚。
大排档违规经营 **身体受损
东莞沙田海鲜长廊是不少人吃海鲜的必去之地,不过,其中的东莞沙田海畔海鲜大排档(地址:东莞市沙田镇西大坦村围垦组)将不复存在。昨日,东莞市食品药监局发出了公告,吊销该餐饮经营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处理其经营业主冯洪根5年内禁止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
公告中称,该大排档因违法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并造成**身体严重损伤。
市食品药监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13年10月8日作出上述处罚。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粤餐证字2012441926000124)从2013年10月8日起作废**。
东莞**处罚业主5年不能从事餐饮工作
“对餐饮单位经营业主做出‘禁止5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这在东莞是**。”昨日,市食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主要是这次餐饮单位违规情节严重,并造成了严重后果。
该负责人透露,上个月该餐饮单位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故,“因为店里违规加工经营河豚鱼,这是**禁止经营的产品,导致了一**食用河豚鱼后严重中毒,昏迷不醒,据说目前餐饮店与家属已达成了赔偿协议。”
记者了解到,每年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都会发出“谨防河豚鱼中毒”的食品**预警以及严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鱼的公告。不过,虎门、沙田等个别镇街仍会有餐饮单位违规操作。
**早已明令禁止经营河豚鱼
河豚鱼(鸡泡鱼、巴鱼)是一种肉质鲜美但含有剧毒的水产品,在全国各地(尤其是沿海地区)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食品**专家介绍,目前所有种类的河豚鱼体内都含有神经性毒素——河豚毒素,其毒性稳定,经100℃8**炒煮以及盐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它的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河豚鱼中毒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潜伏期短、发病迅速、来势凶猛,如果抢救不及时,极易导致中毒人员的神经麻痹,进而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现在尚无特效的解毒药物和治疗方法,中毒死亡率比较高。因此,**早已明令禁止经营河豚鱼。
市食品药监局举报电话22102272、22102062。市民若发现餐饮店有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可积极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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